现如今,两个人结婚成家,不是只要感情好就可以了,还要考虑到很多现实问题,其中,突出的问题就是“房子”问题,如果,两个人婚前买房,还好说,如果是婚后买房,房子就变成了夫妻共有财产,且具有法律效应,我们就来聊聊婚后买房,房产证上那些事儿!
二 、如果写两个人名字的话,是对夫妻双方权利的明确。涉及贷款,抵押与买卖需要两人同时在场办理。
三 、如果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也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假如房产证上写的男方姓名,丈夫想要卖掉这套房子,买家去房产交易中心查产调单,在产调单上发现这套房子属于男方个人,基于此交易达成,过了户。这时妻子发现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本该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去法院起诉,要求房产买卖无效,法院是很难支持的,因为买房者不存在过错。
四、如果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出售了房产,就只能在离婚时向法院告知此房屋的损失,请求对方经济补偿(前提丈夫没有把钱花掉或者转移掉)。
五、再有,就是目前二孩政策的放开,许多的家庭在未来考虑购入第二套房。夫妻双方有比较深厚的感情基础,愿意携手共度一生,那么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将来能更方便的购入第二套房也是未尝不可的。
古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听上去残酷但也是事实,房天下想要提醒大家,适当了解婚后买房的一些常识,并没有什么不妥,正是因为重感情,才应该更理智地对待婚姻和财产。不会因为房子的问题,多一分伤心如果共同购房,共同拥有,福祸共担,风雨同舟,这才是对婚姻较好的保障!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